二、三、四、五年级
“公助生”资格、校长奖学金及入学资格
通知
依据2018年攀西凉铭实验外国语学校“公助生”、校长奖学金、入学资格确定方案及4月29日测试结果,现对二、三、四、五年级、“公助生”资格、校长奖学金及入学资格名单公示于微信公众号。六年级(新初一)校长奖学金、入学资格名单将于5月3日凌晨公布,请家长们持续关注公众号。
现将面谈相关注意事项公布于后,请相关家长抓紧时间前往凉铭实外招生办公室办理“公助生”学位确认事宜。
一、学位确认时间:从2018年5月4日起至5月14日18:00止,逾期视为放弃“公助生”学位资格;
二、确认就读意向时须缴纳3000元人民币学位定金并签订就读协议书;
三、办理“公助生”学位确认事宜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。
(甲方:攀西凉铭实验外国语学校 乙方:学生、家长)
依据2018年攀西凉铭实验外国语学校政府“公助生”确定方案及4月29日测试结果并经双方面谈沟通乙方被确认为公助生,双方就以下重要内容达成共识,且乙方已确切知晓以下相关内容:
一、乙方郑重承诺,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。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,或者因考试舞弊,乙方公助生资格将被取消,且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直至承担法律责任。
二、关于学费:乙方在甲方学校就读期间(小学学段的公助生有效期至六年级毕业;初中学段的公助生至初三毕业),乙方学费全免;
三、学位定金:甲方按每生叁仟元整(小写3000元)的标准收取学位定金,学生入学后,该定金转为生活费。若学生未入学的,甲方不退还本学位定金;若甲方不能为学生提供学位的,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学位定金。
四、其他费用:乙方开学报到时按学校相关规定缴清其他相关费用;
五、管理约定:乙方认同并服从甲方学校相关管理制度;
六、不可抗力:由于地震、狂风、水灾、火灾、政府政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按约定履行时,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。
七、争议解决: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,应协商解决,双方协商未果提起诉讼的,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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